CREATE FEATURE POLICY¶
创建新的 功能策略。
语法¶
CREATE [ OR REPLACE ] FEATURE POLICY [ IF NOT EXISTS ] <name>
BLOCKED_OBJECT_TYPES_FOR_CREATION = ( <type> [ , ... ] )
[ COMMENT = '<string-literal>' ]
参数¶
name
指定功能策略的标识符。
此外,标识符必须以字母字符开头,且不能包含空格或特殊字符,除非整个标识符字符串放在双引号内(例如,
"My object"
)。放在双引号内的标识符也区分大小写。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 标识符要求。
BLOCKED_OBJECT_TYPES_FOR_CREATION = ( type [ , ... ] )
指定应用程序无法在使用者账户中创建的对象列表。以下对象可能会被阻止:
COMPUTE POOLS
WAREHOUSES
TASKS
DATABASES
COMMENT = 'string_literal'
字符串(字面量),用于指定功能策略注释。
默认:无值
访问控制要求¶
权限 |
对象 |
备注 |
---|---|---|
CREATE FEATURE POLICY |
SCHEMA |
授予创建功能策略的能力。您必须对包含要创建的策略的架构设置此权限。 |
要对架构中的任何对象执行操作,需要对父数据库和架构具有 USAGE 权限。
有关创建具有指定权限集的自定义角色的说明,请参阅 创建自定义角色。
使用说明¶
如果策略绑定到某个对象,例如账户或应用程序,则该策略无法替换。使用 ALTER FEATURE POLICY 更新或重命名功能策略。
示例¶
以下示例创建了一个新的功能策略以禁止应用程序创建数据库:
CREATE FEATURE POLICY block_create_db_policy
BLOCKED_OBJECT_TYPES_FOR_CREATION = (DATABASES);
以下示例创建了新的功能策略,但未指定任何要禁止的对象。
CREATE FEATURE POLICY block_nothing_policy
BLOCKED_OBJECT_TYPES_FOR_CREATION = ();
备注
此语法通常应用于应用程序,以解除在账户级别应用的任何限制。